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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娱乐产品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音乐娱乐的浏览、使用、下载的企业均需办理。
视频直播类文网文,需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中的网络表演,做视频网站、短视频、直播表演类的企业需要办理。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FLASH、网络表情、动画片、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
展览比赛活动申请仅限于互联网文化产品举办的展览、比赛活动,如音乐、艺术品、动漫、表演类的展览或比赛。
指演出单位或个人在特定时间特定环境下举办的文艺表演活动,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实景演出、演唱会、音乐剧、话剧、戏曲等。
通过网络运行艺术品进行商业化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
(一)申请书;
(二)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六)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七)依法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各个城市办理材料和费用均不同,主要依照当地城市要求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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