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云计算申请IDC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31 15:56阅读:

1、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答: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更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更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1)应当保证备案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变更;

(2)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向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接入提供者")提交相关网站备案信息及真实性核验材料。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单位,以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件作为其单位资质核验的第一证件,未更换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可使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3个月以上)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他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其核验的有效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自然人,需核验身份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件,所填写的个人姓名必须与其提交的核验身份证件中的姓名一致;

(3)涉及前置审批和专项审批的,应在取得前置审批部门或专项审批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提供相关内容信息;

(4)应当自觉接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5)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自然人时,网站名称中不得含有"中国"、"中央"、"国家"、"中华"、"人大"、"人民"等具有显著政治特征的词汇,不得含有国家职能性质的"反腐"、"纪检"、"监察"、"信访",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维权"、"投诉"等词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单位时,申请的网站名称中含有上述词汇的,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有关书面批准文件,接入提供者对其书面批准文件进行核验,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核实,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否则不予备案;

(6)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对其备案域名下所属各级域名建立的子网站或网页承担管理责任。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