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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接入(ISP)许可证未办理有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1-05-08 10:13阅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因特网接入(ISP)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开展全国业务注册资本更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开展省内业务注册资本更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申请因特网接入(ISP)许可证需要通过哪些系统评测?

  若开展网站接入服务业务,企业需要通过以下三套系统技术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

  3、IDC/ISP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若不开展网站接入服务业务,企业需要通过以下两套系统技术评测:

  1、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IDC/ISP接入资源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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