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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听许可证办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4-12-25 17:52阅读:

直播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需要办理。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都需要办理网络许可证。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网络表演”

4、《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5、《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根据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者要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方式核实。

申请从事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如需详细了解请咨询QQ:97609495 电话:

什么是网络视听?

网络视听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照规定取得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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