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25 19:40阅读: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是什么 【资质匠157-1882-9113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导语: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药品企业开始涉足线上市场。

为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我国设立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那么,这个证书的核发部门究竟是什么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重要性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企业开展线上药品信息服务的必备证件。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因此,想要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信息,企业必须先取得这个证书。

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核发部门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具体来说,企业需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证书。

以下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单:

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3.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5.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6.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7.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8.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9.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10.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8.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1.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5.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6.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7.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8.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9.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30.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条件

企业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和场所;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