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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代理记账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09-22 10:08阅读:

燕郊哪家会计公司代理记账好?

最好的肯定是春雪会计啊,春雪会计是中国最大的会计代理记账公司,可以说是代理记账行业的领航者,也是北京市朝阳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服务广泛,提供代理记账,还有工商注册、人事代理等业务。

北京代办营业执照流程,价格如何?

北京注册公司注册找代理确实可以省时省事。一般 代办注册公司 营业执照需要1000-2000元左右,代理记账的话四五百就可以搞定。 1、工商局名称核准 拟定企业的名称(字号),字号要2个中文字以上(包含2个字),新规定相同行业字号有两个字相就不可以注

北京远志博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怎么样?

北京远志博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是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主要提供知识产权申请、维权、咨询等服务。该机构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同时,该机构与国内外众多知识产权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为客户提供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根据目前的评价和口碑来看,北京远志博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声誉,客户对其提供的服务普遍持有正面评价。他们的专业团队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总体而言,北京远志博慧知识产权代理事务在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信誉,可以作为客户选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参考之一。当然,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建议客户综合考虑机构的专业能力、经验、口碑等因素,以及与代理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情况,以确保获得最佳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北京跑腿陪诊靠谱吗?

靠谱。跑腿挂号属于被委托服务,和黄牛好处的性质不一样。跑腿是一种履约,后者是将特定的号转卖给不特定的人群去获利。而北京跑腿挂号是一些精明人,瞅准了互联网带来的商机,转战网络,成立跑腿公司,应患者要求,指定挂号。

注册一家代理记账公司需要什么程序?

第二章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 在北京市申请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经所在区、县财政部门(以下称为审批机关)批准,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第七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第八条 已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设立的财会咨询、会计服务等机构,可向审批机关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机关应按本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审批。第九条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附表1); (二)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申请表(附表2); (三)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协议或章程应载明以下内容:机构名称和地址、业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内部机构的职权和议事规则、机构的解散、清算办法以及全体股东签章等事项; (四)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情况表(附表3)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情况表(附表4)及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 办公场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应包括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业务质量控制规范、业务档案管理等制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批机关审批。申请代理记账增项的公司,除报送相关材料外还应报送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审批机关应将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进行公示。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审批机关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附表5和附表6)。(二)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三)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并予以公告。批准文件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代理记账机构的名称和组织形式; 2、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姓名; 3、代理记账机构的办公场所; 4、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5、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四)申请人应当持批准文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后,由审批机关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附件7)。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批准文件连同下列资料报市财政部门: 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12) 2、代理记账机构全部从业人员情况表(附表13) 第十二条 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应统一编号,并在证书“发证机关”处加盖审批机关公章,并负责证书的后续管理。颁发、补发、更换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收取工本费。第十三条 申请人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四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如遗失,代理记账机构应自行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应携带补发证书申请和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及时向审批机关申请补发证书。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因毁损影响使用的,可向审批机关申请依旧换新证书。第十五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原文太长了,具体的可以去财政局网站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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