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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5:49阅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是这篇文章的重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或办理,请联系资质匠企服,我们将提供全国代办服务,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57-1882-9113,竭诚为您服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我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五、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pide;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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