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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许可证不予受理通知书(ICP证办理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17 16:44阅读:

在办理icp你可能会遇到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和疑问?今天小编就来讲解一下公司申请的一些常识,不仅仅是icp许可证,我相信其他公司的资质是常识,需要公司记住。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公司在办理,icp在许可证时,这些常识可以更有效地办理icp许可证。

icp证审批项目适用于在湖北省、上海市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受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受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区域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市辖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市辖区通信管理局有关部门受理。

审核申请材料

湖北省、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网上办理材料进行预验收和预审。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各表格及附件的审核备注,并根据备注要求尽快修改和提交。

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要求的,由湖北省、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发布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出《不受理通知书》。

ICP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流程

1、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先登录官网进行网上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说明类别;

2、网上申请ICP许可证通过后企业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并报送相关材料;

3、申请ICP许可证的企业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通信管理局(工信部)5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核;

4、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审核完企业提交的材料后向申请者发出受理通知书;

5、通信管理局(工信部)下发完受理通知书后将受理材料分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6、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受理后40-6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经营决定。如果没有通过,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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