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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摄制电影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5-02-25 15:51阅读:

在我国,影视剧的生产并不是一项随意的个人行为,也不是一项单纯的商业行为,整个过程的每个步骤都要国家主管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领导。上个章节已经提到,影视剧在剧本尚未确定之前,就要将题材申报广电总局,而一日前期的准备工作齐备,剧本修改完成、资金到位后,如果没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摄制电影许可证》,拍摄工作也是无法合法进行的。

第一节中国影视政策法规节选

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节选)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加快发展电影产业,培育市场主体,规范市场准入,增强电影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社会主义电影业繁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国有、非国有企业经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业务及外资公司参与经营电影制作、放映业务的资格准入管理。

第三条鼓励境内国有、非国有单位(不含外资)与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或单独成立制片公司;允许外资参股与境内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

(一)成立合资、合作(不含外资)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成立中外合资、合作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1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超过49%;

3.须提交申请书、合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作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外方可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三)未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境内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不含外资)单独成立电影制片公司的申报条件:

1.首次拍摄影片时需申请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时须向广电总

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单位的资金证明、拟摄制电影的剧情梗概等材料;领取《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后,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的形式投资拍摄了两部(含两部)以上电影片;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4.须提交申请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摄制的两

部《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四)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由广电总局颁发《摄制电影许可证》。

-选自2003年10月29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0号

电视剧管理规定(节选)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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