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匠,办资质更简单

157-1882-9113

当前位置:资质匠 > 常见问题 > 正文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

发布时间:2025-02-10 15:49阅读:

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是由各省市药监局颁发的一种资质证书,用于管理和监督药品企业的药品信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类型。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在网上收费提供药品信息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则是指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药品信息服务。

在想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除了必须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机构必须是合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需要具备专业的人员、设施和相关制度,以适应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

3.至少需要两名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法规以及专业知识有深入了解的人员,或者是通过合法资格认定的药学或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1.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请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的副本。

3.与网站域名注册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要求(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要描述收费栏目和收费方式)。

5.本网站将详细介绍与历史信息备份和查阅相关的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6.浏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各栏目和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需要提供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来保证药品信息的来源。

8.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涵盖网站安全措施、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以及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需要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本,至少要有两位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有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同时需要提供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历,简历中要包含正式的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需先准备好所有所需资料,然后登录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专属网页进行申请。

2.受理:主管部门将对递交的文件进行核对和登记,决定是否受理。

3.审查:在受理申请后,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4.颁发证件:主管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许可证。

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