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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07 15:52阅读:

为了规范专网和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秩序,国家制定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根据规定,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和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一、需要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企业:

提供互联网、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需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是指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

02、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是指以电视机、各类手持电子设备等为接收终端,通过局域网络及利用互联网架设虚拟专网或者以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为定向传输通道,向公众定向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等视听节目服务活动,包括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专网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等形式从事内容提供、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等活动。

例如:制作或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频及音频节目的各种APP,如微博、微信、酷狗音乐、直播APP、自媒体平台等;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和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等节目;运用摄像机、录音机等设备拍摄或录制等视音频节目;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视听节目等。

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0天办理续期。

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办理条件:

0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02、有健全的节目内容编审、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0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0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经营场所和网络资源;

0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且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0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0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0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申请从事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01、申请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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