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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如何注销

发布时间:2024-12-23 09:51阅读:

如何注销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如下:

1. 国家 法律法规 中规定了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登记注册的,则应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被宣告终止之日起的15日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 如若纳税人由于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等情况,涉及到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则应在向所在地工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 注销登记 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所在地的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或变更税务登记,并且在30日之内向迁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证;

3.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营业执照 或者被其他部门予以撤销登记的,需要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之内,应当向原税务登记部门申报办理注销原税务登记;

4.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以及资料,结清应纳缴销发票、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多退(免)税款、税务登记证件跟其他证明,经过税务机关核准以后,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注销税务登记最新规定?

一、五种情况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

  3、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但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条件情形,纳税人愿意作出承诺的;

  4、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5、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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