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57-1882-9113
个人或机构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是否需要获得许可证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根据现行标准,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的个人或机构,属于信息内容的创作者或生产者。而纳入许可管理的,主要是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即上述信息内容的提供者。因此,开设"自媒体"的个人或机构无需特别许可证,但涉及到网络出版的相关服务则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那么,如何申请网络出版许可证呢?
申请网络出版许可证的步骤如下:
申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批准,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1.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2. 单位章程及资本来源性质证明;
3. 网络出版服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资金使用、产品规划、技术条件、设备配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市场分析、风险评估、版权保护措施等;
4.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简历、住址、身份证明文件;
5. 编辑出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明和主要从业经历及培训证明;
6.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7. 网站域名注册证明、相关服务器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承诺。
本规定第八条所列单位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仅需提交上述第(一)、(六)、(七)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三条规定,设立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包括:
1. 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在10日内向申请者发放《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登记表》一式三份,由申请者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另一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15日内报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
第十四条规定,《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网络出版服务的,应于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程序提出申请。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若批准,则换发《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第十五条规定,网络出版服务经批准后,申请者应持批准文件、《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近期娱乐市场正悄然发生变化。可能是因为现代生活节奏过快,人们更青睐简短易消化的内容,短剧因而崛起,如一...
在互联网时代,各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我们的生活和娱乐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尤其是现在非常流行的短视频、直...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观众审美需求的多样化发展,微短剧作为新型影视形式乘风崛起,以爆发式增长态势迅速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很多外国企业看到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中国成立主体开展经营业务,这其中,互联网信息...
随着国内外交流的增加,不断有更多国内外资企业加入市场。对外资企业来说,获得入门资质许可证是至关重要的。...
短剧项目上线被平台要求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很多客户第一次听说这个证,这个其实就是我们常...
游戏一直是我国民众比较重要的文化娱乐方式,游戏运营对于游戏公司经营资质有着很高的要求,其中更重要的就是...
近几年的游戏行业,可谓是一波三折,从2019年的游戏版号暂停审批之后,游戏版号审核越来越严格,很多游戏在申请...
电话:157-1882-9113